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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影子药师” 还群众用药安全

2026-03-25 16:38 来源: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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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26年3月25日第7版






近日,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就办理的监督治理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13家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店已整改到位,另有1家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2025年,兴宁市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中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现象。“挂证”是指执业药师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某个药品经营单位,本人却不在岗履职。药店聘用“影子药师”不仅违反《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更可能带来处方药滥用、用药指导缺失等风险,直接影响群众用药安全。


由于辖区内药店分布散、传统核查效率低,该院借助“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筛查出26条疑似“挂证”线索,并据此立案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2025年5月底,该院协同职能部门开展实地核查,确认有7家药店存在“挂证”或未及时变更负责人的问题,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改正。


针对发现的问题,兴宁市检察院于同年6月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全面排查药店“挂证”行为,加大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乱象的整治力度,推动将“挂证”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处方审核与调配流程,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收到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向全市20个镇街发函组织排查,对14家违规药店责令改正,并将“挂证”情况汇报上级、告知相关监管部门,强化联合惩治。


为推进源头治理、长效监管,兴宁市检察院还会同市场监管、人社、卫健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执业药师人员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问题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共管共治的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



编辑:陈晓燕   责任编辑: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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