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日报》2026年07月15日第2版
连日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制作的警示教育短片《悔诺》,在辖区看守所、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循环播放。该短片取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例,通过情景再现、检察官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在押及取保候审人员系统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有关人员对认罪认罚具结过程自愿性、严肃性的认识。
刘某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4年3月刑满释放。2025年6月,刘某通过社交软件与诈骗分子取得联系,答应为对方结算、转移诈骗资金,以获取高额报酬。随后,刘某按照上家指令,佩戴口罩隐匿行踪,假借办理贷款“刷流水”之名骗用他人账户,用于流转电诈资金4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800元。
在案件侦办及审查起诉阶段,刘某始终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也多次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及法律后果。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刘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一审庭审中,刘某依然表示认罪认罚,未对罪名和量刑表示异议。2025年11月,一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
然而,宣判没几天,刘某便反悔了。明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自己已根据认罪认罚得到从宽处理的机会,但为更快获得自由,刘某决定“赌一把”,改口称自己是受害者,只是“在网上找了个兼职”,试图推翻此前认罪认罚具结承诺。
收到上诉状后,检察官仔细审查了刘某的上诉理由,发现其并没有提出新事实、新证据,案件不存在质量瑕疵,刘某属于无正当理由上诉,实质是对之前认罪认罚具结承诺的违背,适用从宽处理的前提已不复存在,原审基于认罪认罚作出的量刑裁判已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符。“除之前的认罪认罚外,刘某没有其他从轻情节,且还有两次犯罪前科,两次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又无正当理由上诉,足以反映其主观恶性较深。”对此,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主张撤销原审基于认罪认罚给予刘某的从宽量刑。
2025年12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为原判量刑不当、罪责刑不相适应,改判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现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