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5年第12号)发布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的《李某健、罗某侵犯商业秘密案》《登某公司、姚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创某公司、肖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谢某、王某祥侵犯著作权案》《倍某鑫公司、陈某等侵犯著作权案》等5个案例。
案例1:李某健、罗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内部员工因参与研发、测试等接触或有限“掌握”商业秘密,转岗后采取盗窃、电子侵入等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属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和损失数额等问题,精准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堵住内部员工的泄密通道,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蓄势赋能。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
案例2:登某公司、姚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检察机关办理复杂的技术信息类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可以借力专家智库,准确认定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全面履职,依法追诉单位犯罪。贯彻庭审实质化要求,做实高质效办案。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
案例3:创某公司、肖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针对被侵犯的技术秘密系整套设备的核心技术,应充分考虑该技术对整套设备的价值及作用,以整套设备的销售利润计算权利人损失数额,准确认定损失金额。单位明知他人违反权利人保密要求获取商业秘密,仍指使他人将商业秘密用于本单位产品设计,所得利益归单位所有,构成单位犯罪,依法应予追诉。办案中应听取权利人意见,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以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
案例4:谢某、王某祥侵犯著作权案
检察机关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刑事案件,应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重视权利人的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客观评价犯罪行为,准确适用法律;办案中依法能动履职,客观公正办理案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企业管理漏洞,引导企业及时优化管理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
案例5:倍某鑫公司、陈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对于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复制软件源代码进行销售,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对符合单位犯罪构成要件应依法追诉,检察机关通过精准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办案中注重引导侦查强化电子证据审查,通过专业鉴定准确认定侵权事实和非法经营数额,确保办案质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层分类处理涉案人员。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