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5年第10号)发布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醉驾以案释法案例的《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以及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的《陈某某等五人受贿案》《温某受贿案》《陆某某受贿案》《邝某某受贿案》等5个案例。
案例1: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
本案提醒广大群众,未取得汽车驾驶证不得上路驾驶汽车,更不能酒后无证驾驶,否则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即使有汽车驾驶证,也要与准驾车型相符方能上路行驶,如持有C2驾驶证的驾驶人仅能驾驶自动挡小型汽车,而不能驾驶手动挡汽车,否则同样从重处理。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醉驾以案释法案例。
案例2:陈某某等五人受贿案
检察机关在办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准确界定犯罪主体的行为是否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认定主体身份。共同受贿中,应重点审查被告人之间事前、事中通谋与行贿、受贿指向的对应性,准确认定共同犯罪数额。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应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及时堵塞基层治理漏洞,助推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服务保障民生民利。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3:温某受贿案
检察机关办理教育领域“蝇贪蚁腐”职务犯罪案件,要强化监检协作,通过提前介入提出意见,筑牢证据基础,依法严厉打击贪腐行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庭审警示教育、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合力维护校园安全,推动教育系统正本清源。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4:陆某某受贿案
检察机关办理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应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坚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推动行业整改,切实维护百姓食品安全,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5:邝某某受贿案
检察机关办理涉公共资源分配的普通刑事案件时,要注重开展“一案双查”,既要审查案件证据,也要着重审查是否具有职务犯罪线索。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后,要做好线索移送工作。在立案调查后,检察机关应通过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指控体系。可以通过检察建议、法治宣讲等方式延伸检察触角,助推问题源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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