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6年第2号)发布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的《阳某喜与某速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蔡某添与蔡某辉、蔡某惠等人相邻通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苏某某、麦某某与某建设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张某、林某与林某妮、肖某娟、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潮枫路证券营业部、某金属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李某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罗某某等1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等7个案例。
案例1:阳某喜与某速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针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而举证不能的“冒名签约”类监督案件,检察机关从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围绕“合同签约方及合同实际履行方是谁”这一涉及实质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依法规范运用调查手段,开展穿透式调查,全方位查明案件事实,促使相关不当裁判依法及时得到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案例2:蔡某添与蔡某辉、蔡某惠等人相邻通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对于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民事检察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先阅卷、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在案件存在监督可能,但现有证据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形下,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查清案件事实。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当事人应就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所得证据可对证明案件事实证据的补强。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案例3:苏某某、麦某某与某建设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
终结本次执行是法院穷尽全部执行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退出机制,只适用于金钱债权执行案件。对于法院判决履行一定行为义务的执行案件,不能滥用终本程序结案。但实践中,法院对非金钱债权执行案件的执行难度往往较大,部分案件存在以终本方式结案问题。检察机关要深化办案与民生、办案与民心的内在联系,敢于善于啃“硬骨头”,以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工作增进民生福祉。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案例4:张某、林某与林某妮、肖某娟、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潮枫路证券营业部、某金属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
通过调阅执行卷宗,主动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证券等相关部门、实地调查走访案涉房产,全面掌握执行情况。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核心,加强与刑检部门、公安机关协作,调阅相关刑事卷宗,进一步明晰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过“卷宗审查+实地核查+资金溯源”的立体调查模式,精准锁定违法执行情形,为核实法院执行措施是否到位、提出精准的检察建议奠定基础。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将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向法院通报。在法院采纳回复后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倒逼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和解方案,协同法院组织调解,推动案件从“程序终结”向“实体化解”转变,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基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案例5: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
恶意注销登记规避执行行为,既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破坏市场经济管理秩序。检察机关充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积极能动履职,通过向市监局和法院等部门调取相关案卷材料、向申请执行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查明案件事实,认真研讨解决方案,认为案件符合变更、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情形,遂进一步核实投资人的财产状况,以确定投资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在查核清楚情况下及时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启动变更、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程序,助力申请执行人顺利追回执行款项,切实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案例6:李某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
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是高质效办好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关键路径,是实现从程序性审查到实质性监督的关键跨越。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确立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全面审查原则,审判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障。充分、精准、规范地行使调查核实权,主动查明并监督纠正审判程序瑕疵,不仅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职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战略支点。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案例7:罗某某等1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
及时启动民事案件调查核实权,助力保护特殊群体工合法权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因为诉讼能力欠缺,证据意识不足等原因,在与用工者形成劳务关系时,一般为口头协商,欠缺书面劳务合同,往往导致其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处于弱势地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及时启动民事案件调查核实权,协助当事人收集固定转移财产证据,认定欠薪事实,为农民工群体起诉维权提供帮助,使其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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