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中心工作,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立法工作,以精准立法对接发展需求,筑牢经济大省挑大梁的法治根基,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布局,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出台了《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条例是该领域省级层面全国首部立法,以“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为原则,围绕产业承接载体、产业发展、产业帮扶协作、要素保障、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条例的出台,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不断拓展珠三角产业空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质量迈进,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
广东是海洋大省,拥有全国最长的大陆海岸线。为加强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推动出台了《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条例围绕海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等方面,系统总结提升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推动解决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东在海洋经济法治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为打造高水平的“海上新广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为适应新时代粮食安全需求,推动修订了《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围绕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全方位的制度完善。
此次对条例的全面修订,为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推动新时期粮食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企业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为了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推动出台了《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条例是全国首部聚焦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立足“提信心、促更好发展”和“防风险、促规范安全”,对规范治理结构、明确管理制度、引导激励创新、强化风险防范等作出规定,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供了法治引领和保障。
接下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夯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积极推动县域经济、低空经济、民营经济、会展业等项目的立法进程,加快完善经济领域立法供给,以立法为引领,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梁曦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