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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打造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磅礴伟力的法治广东样本

2025-12-19 16:58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肩负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广东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特别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广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

  总体情况

  广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制定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法治广东建设进入了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系统集成的新阶段。全省共9个地区和8个项目获评国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在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广东作为4个地方之一作了交流发言。

  在立法领域,2021年至2025年5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6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50件;省政府共新制定政府规章20件,修改省政府规章43件次,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出台规章260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不断提升。

  在执法领域,2021年至2024年,全省行政执法案件达5.38亿宗,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仅0.01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在司法领域,2021年至2025年5月,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286.1万件,审结案件1224.6万件;2021年至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158.3017万件,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不断提高。

  在守法普法领域,目前全省共有22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法律明白人”突破11.8万人,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不断增强。

  在涉外法治领域,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相关经验入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序的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经济篇首篇,广东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调研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建设成果

  (一)坚持思想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首要内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粤学习”客户端上线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库,在市县两级建立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

  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见行见效。定期举办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修班、研讨班、宣讲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全省1600多所镇街党校、2.8万多个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平台作用,持续强化培训轮训,不断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力量和磅礴伟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入脑入心。出台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分工方案,组织开展法学教育和法治理论研究专题调研,引导全省各法学院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建立多家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省级社科研究基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研究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有力有效

  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省委将法治广东建设作为“1310”具体部署的重要内容,省委全会要求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时部署法治广东建设重点任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要问题,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体系。

  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系统集成。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省委向党中央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每年定期出版《法治广东建设年度报告》。在全国率先一年聚焦一重点专项工作召开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完善重点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各环节一体贯通。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工作,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实施。在全国率先建设并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广应用全面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粤法治”),为各地区各单位推进法治建设赋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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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现场

  持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委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出台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方案,配套出台若干政策文件,为广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研究提出具体举措,有力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推动法规文件“瘦身”“健身”,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持续提质增效。

  (三)围绕中心大局,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亮点纷呈

  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组建高规格领导小组、印发专门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在全省推广深圳首批11项经验成果。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对大湾区立法的支持和指导,制定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出台《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等。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分别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签署法律合作安排文件,建立粤港澳法律部门“1+N”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截至2025年12月,共同召开7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5次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会议,在律师、调解、仲裁、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一系列成果。配合国家层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深化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广东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在前海成立,截至2025年10月,全省共有620多名港澳律师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相关经验和创新案例入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序的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案例选》(经济篇)首篇。

  深入推进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法治服务保障。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省政府将361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实施。2024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考察,参观了包括“法治建设立柱架梁”板块在内的“琴澳和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主题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广东省连续4年(2022年—2025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超过2000万户,位居全国第一。印发《关于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标杆区的工作方案》,推动形成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体制机制。开展产业园区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有力维护我省企业及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重点监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加强民营经济法治服务保障,举办广东省“企业合法经营促高质量发展”政企对话会,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出台律师行业服务“百千万工程”15项措施,深入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行动、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不断夯实广东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

  (四)聚焦重要环节,法治广东建设一体推进成果丰硕

  地方立法质效并举。坚持党领导立法,省委常委会会议及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重点项目。修改《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绿美广东、强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深化运用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持续满足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个性化规则需求,出台全国首部由“飞出地”全面主导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推动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五市协同出台粤菜产业发展相关条例,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在广州市和佛山市诞生。用好用活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截至2025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我省建立了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立了23家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省政府建立了40家立法基层联系点,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共建设立法基层联系点超1000家。

  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覆盖,率先打造“政民互动”式非现场执法系统,率先建成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我省打造标准化数字执法平台的经验做法成为全国样板。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复议职责全面规范有效整合,率先打造行政复议“六种能力”,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有力促进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组织年度法官检察官初任及逐级遴选工作。制定全国首个涉标准必要专利裁判指引,率先在省级层面确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管理人制度;率先探索统一规范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收集、移送、审查,刑事罚没涉案财物上缴和处置管理办法获财政部推广;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省级平台实现全流程、全案由运行;率先自主研发“减假暂”案件提请资格筛查系统,出台《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33项制度规范,更好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举办线上专题研修班,在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开设学习专栏,推动全省56个省直单位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编制行业系统清单。推进“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突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三统筹”作用,推动乡镇街道人民法庭、派驻检察室等政法单位与综治中心联动协作。印发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律师进园区、“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会”工作,建立“以地市为单位,统筹公证力量”的工作机制。创新创先打造岭南特色普法品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获全国推广。建立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形成了潮州“茶文化六步调解法”、梅州“客家事客家解”等一批“枫桥经验”广东样本,人民调解工作登上央视《焦点访谈》,法治惠民生增福祉更加可感可及。

  (五)突出迫切任务,涉外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出新出彩

  强化涉外法治统筹协调。率先在省级层面召开系统性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一年聚焦一专题奋力攻坚。印发涉外法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初步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平急结合、一体推进”的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

  探索完善涉外法治风险应对机制。积极构建“事前科学预警、事中快速应对、事后评估提升”应对工作机制。建立并持续完善有关“法律”文件库、境外法律服务资源库等数据库,开展涉外法治风险预警和监测。聚焦外国限制措施开展专题攻关,出台法律指引,开展法律分析并提出法治应对建议。积极对接重点行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编制中国企业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律师服务等法律工作指引,进一步充实完善防范化解外部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出台广东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部署实施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强基工程、引进提质工程、人才应用工程、激励保障工程等“四大工程”。组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库和青年人才库并入库专家123名。推动全省本科高校建设校级以上涉外法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6个。实施“粤律工程”,举办13个专题共28期省级示范班,成功承办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班,举办第二届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人员同堂培训。

  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加快培育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全省34家涉外律师事务所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22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了45家境外分支机构(含办事处),61家律师事务所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全省98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13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深入推进广州、深圳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广州仲裁委制定的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得境内外超过200家机构认可和推广,深圳国际仲裁院受案争议金额持续位居全球前列,案件当事人累计覆盖国家和地区增至142个。印发加强律师服务支持“五外联动”的行动方案,组建省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上线运行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建立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参与“广交会”“粤贸全球”等境内外重大经贸活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

  经验启示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结合广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能确保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此,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广东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结合广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才能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切实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始终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这一重要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述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结合广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高水平法治广东的实现离不开改革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要求有高质量的法治保障。为此,我们必须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方面的积极作用,用法治突破改革梗阻、确保改革落实,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持续释放广东改革红利;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体制机制,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护航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四)始终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一重要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结合广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广东处于对外开放的前沿,肩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重任,在全国对外开放大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必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才能为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支撑。为此,我们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加快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接下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圆满收官,研究谋划新一轮法治广东建设蓝图,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助力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梁曦帆

编辑:谢婧   责任编辑:林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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