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新兰,女,1972年6月生,河源市龙川县人民医院保洁员。
2024年5月28日早上6时30分,蓝新兰像往常一样在县人民医院2号楼一楼大门口进行保洁工作时,一个被人落下的普通编织袋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四处寻找失主无果后,为了寻找失主的信息,与另外一名同事一起打开了袋子。打开编织袋后,蓝新兰发现里面装有大量现金,随即报告了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卫科。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多方查找,蓝新兰最终在龙川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输液室找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失主及家属。5月28日下午13时,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共同见证下,蓝新兰将装有225640元现金及其他个人物品的编织袋交还给了失主。失主家属特意制作了一面“拾金不昧暖人心,平凡岗位数美德”锦旗送给蓝新兰,对她拾金不昧的行为表达感激之情。她在县人民医院从事保洁工作的20年里,曾多次捡到钱包、现金、手机等,不论金额大小,她从未产生过据为己有的想法,总是第一时间上交或寻找失主归还,用行动彰显了诚实守信、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