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16日在特区立法会发表其任期内第三份施政报告。他表示,政府决定以立法方式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以解决“劏房”问题,合标单位将名为“简朴房”,不合标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必须改建成合标准的“简朴房”,标准包括必须有窗、有独立厕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等。
李家超说,现时不同分间单位的情况差异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风、面积,以及是否有独立厨厕或厨厕合并等方面,有必要订立最低标准,取缔不合标单位。而现约有11万户人家居住在分间单位,显示分间单位有实际需求。适当的规管会让出租的“简朴房”在符合标准下满足市场需求。
李家超强调,不合标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必须改建成合标准的“简朴房”,由专业人士确认并申请认证,否则业主将不合标单位出租便要负刑事责任,住客则不需负法律责任。政府会给予现行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业主时间,进行所需工程。法例会设宽限期,期间不就违法出租采取执法行动。政府会为此设立登记制度,让已登记业主享有宽限期。登记制度只接受现有的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登记;而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申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给予改建宽限期。
他表示,由于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必须是已获认证为符合标准的“简朴房”,而已登记的现有单位必须改建为合标的“简朴房”,否则宽限期过后业主继续出租不合标单位便属违法,相关单位会有序被取缔,因此不合标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数目会逐步减少,直至清零。
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将于12月初在立法会提出咨询,并举行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希望2025年可向立法会提交草案,预期4年可开始取缔不合规劏房。11万户中,有两至三成单位不足8平方米,估计整体有三分之一“劏房”单位不合规要改善。
GDToday记者 陈晨 南方+记者 陈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