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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设立“举报滥用公屋奖”,最高可奖3000港元

2025-01-08 17:56 来源:南方+

  1月8日,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发言人表示,于早前通过设立的“举报滥用公屋奖”将于今年1月15日实施。当房委会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后,房委会会向参与计划人士提供感谢状及最高港币3000元现金奖励。

  据悉,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设立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并命名为“举报滥用公屋奖”。除了房委会/房屋署的直接雇员外,任何16岁或以上人士只要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让房屋署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人士发出迁出通知书,即符合参与资格。由于涉及现金奖励,举报人必须以实名举报,并同时提出参与计划。

  有意参与计划的人士,可通过邮件、电子邮件、官方网页电子表格、举报热线及告知屋邨办事处等方式进行举报。参加计划的人士须由专责人员进行初步评审及面见,以确保资料真确。参加计划的人士,包括并非以指定格式表格举报的人士,均会收到确认收悉举报通知。

  为免有关计划被滥用,每宗可获奖励的举报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审理性质复杂/有争辩的个案(例如多于一人声称向某公屋单位发出“迁出通知书”是基于其提供的信息)。举报人士的身份会绝对保密,房委会/房屋署也不会向举报人士透露调查的详情及结果。

  对在计划实施前已实名向房屋署举报的滥用公屋个案,若有关个案的调查尚未完结,在查明属实并于计划实施后,成功向滥用公屋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屋署会主动联络有关人士,征询其是否参与计划。

  发言人表示,自房委会推行了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的新措施后,过去一段时间已查找出较容易侦查的滥用公屋个案,剩下一些较为隐蔽的个案,需市民提供线索。为此,房委会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以鼓励市民举报滥用公屋,从而善用公屋资源。

  南方+记者 陈彧

编辑:陈海敏   责任编辑:卢绍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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