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已就香港国安法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并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就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释。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今日(29日)表示,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订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有解释权,并可按情况行使解释权。他认为,特区政府就香港国安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不会影响被告聘请律师的权利,更不会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
“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的演绎,与之前释法一样,是以现有机制处理相关问题。”杜淦堃强调,特区政府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与香港司法独立并无太大关系,不认同释法会损害司法独立的说法。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审慎行使解释权,香港国安法是相对较新的法例,未来条文若有不明确之处,希望由香港法庭厘清。
杜淦堃表示,香港本地有足够的法律人才,大律师公会也有足够的会员去处理国安法相关案件。他不认为聘请一个海外的御用大律师会对案件有明显的贡献,“我不觉得被告聘请有能力的大律师的权利,在这单案件里会受到影响。”
杜淦堃续指,终审法院的判辞已说明,法院会全力捍卫国家安全,大律师公会亦坚信,香港法院和法律界将会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维持法治并保障司法独立。
南方网 GDToday记者 陈晨 许晓鑫 南方日报记者 陈彧 发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