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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黎智英获准聘英国御用大律师,香港将提请“人大释法”

2022-11-29 00:00 来源:南方网 陈晨 许晓鑫 陈彧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获法庭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辩护。11月2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记者会上表示,李家超将在近期交付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香港国安法实施报告中,就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一事,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条文或者其他相关的条文作出解释,以厘清相关问题。

  近日,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来港为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黎智英出庭辩护。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不服决定,就此多次上诉。11月21日,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律政司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28日,终审法院颁布书面裁决,拒绝律政司的申请。

  李家超表示27日收到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国安法第十一条发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长官就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安职责的有关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报告。他将会在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报告里谈及这一社会关注的案件,并且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作出解释,以厘清“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

  李家超表示,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香港必须有效地执行香港国安法,防范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外国以及境外势力对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持有敌视的态度,多番公然试图干预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在现行制度之下,香港特区没有有效的方法可以排除海外律师或者大律师因为他们的国家利益而产生利益冲突,也都没有有效的方法可以确保他们不受外国政府、组织或者个人的施压、胁迫或者操控,更都没有有效的方法可以确保他们会遵从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三条有关执业活动里知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的保密规定。

  基于这些潜在的风险,李家超提出质疑:“容许海外律师或者大律师参与处理国安案件,是否符合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呢?”他表示香港居民有选择律师的权利,根据案例说明,被告人选择律师这一个权利是指可以从在香港拥有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中挑选律师,而非没有上述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因此即使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不能聘请海外律师作为他的法律代表,也都符合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和第五条中,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和自由的要求。

  李家超以香港特区行政委员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以及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作出声明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当有效防范、制止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和行为。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问题上,特区立场清晰,坚定不移。

  李家超表示,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两年多,对维护香港秩序和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不单拨乱反正,法治也得到巩固,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各方面都变得更安全、稳妥。李家超表示会梳理相关的情况,并且按中央的要求尽快提交报告。

  南方网 GDToday记者 陈晨 许晓鑫 南方日报记者 陈彧 发自香港

编辑:黎洁婵   责任编辑:刘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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