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23日 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会上,毛泽东读到新兴蒙坑大队党支部书记梁纪南来信反映农村公共食堂十大害处问题,指出:“这个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非散伙不可。”梁纪南的信上送后,中央、省先后派遣调查组到新兴实地调查,了解到各地粮食困难确实严重。后中央根据全国大多数农村的形势,决定解散公共食堂。
4月1日 省委决定1961年从城市动员压缩人员(不含疏散与迁厂人员)参加农业生产。9月15日,省委作出《关于压缩城镇人口的几个问题的决定》。据统计,1961年全省共压缩城镇人口60万人,返回农村的约49万人,精简职工43.7万人。
4月27日 新中国第一家国营远洋企业——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成立。次日,第一艘自营远洋船“光华轮”从黄埔港开出,首航印度尼西亚。
5月19日 《南方日报》第一版报道电白县羊角公社各大队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费用)全奖全罚效果良好的情况。广东各地已经普遍推广“包产到队、固定地段、包工到组、管理到人”的生产责任制。
8月16日 省人委发出《关于促进生产发展、畅通物资交流的几项规定》的布告,进一步开放农村集市贸易。26日,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开放农村贸易市场的指示》,要求把打破地区封锁,进一步畅通城乡、地区间的物资交流,作为当时经济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到1962年,全省开放的农贸市场,比公社化前增加15%,这一年农贸市场的成交额,占全省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26.1%。
10月5日 广东省全面调整行政区划,恢复佛冈、定安、蕉岭、惠来等28个县和肇庆市,撤销定昌、广四、德封、两阳、雷州、连州各族自治县6个县,新设昌江、封开、连南瑶族壮族自治县3个县。调整后,全省共设置1个地级市、8个县级市、93个县、2个自治县、7个市辖区,基本上恢复1958年县、市建置的历史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