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清远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邵军、余国平、杨越、杨德银,秘书长王春梅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温文星辞去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陈金銮为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清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我将以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履行诺言。”陈金銮作供职承诺时表示,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了解、熟悉清远的市情民情。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发扬民主,注重沟通,科学决策。忠诚履职,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努力打造廉洁政府。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聂公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建平,市法院院长刘样发,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岑列席会议。
南方+记者 陈国飞
通讯员 潘伟丽
视频剪辑 周彤
校对 陈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