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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全民医保 守护全民健康

2023-01-12 16:28 来源:南方网

  2021年12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医保工作的发展目标,科学谋篇布局此后五年广东省医保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一场健康广东建设热潮由此启幕。

  历经百年奋斗,“基本医疗保障”这一先辈口中“不敢想的奢望”已经变成人人享有的基本福利。从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建立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率先响应国家号召,从职工医保改革起步建立全民医保制度,再到如今谋求全省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的发展,广东正以敢为人先的拼劲闯劲真抓实干,再次提笔勾画勇立潮头新篇章。

  继往开来,做强全民医保,守护全民健康,是新时代下广东省医保系统决战决胜“十四五”、乘风破浪开新局的宏伟愿景。

  完善制度:门诊共济让医保基金更高效流动

  2021年12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转变为“家庭账户”,进一步扩大并规范个人账户使用。

  通过这次改革,广东将从个人账户中置换出一定的资金投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通过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增强统筹基金共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门诊保障待遇,实现了制度内基金的“腾笼换鸟”。

  医保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控,完善高质量发展医保制度体系,就是医保健康发展的“肌肉”和“骨骼”。

  广东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编制基金预算,及时监控掌握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全链条抓好医保基金“收、支、管”。

  截至2021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1.1亿,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统筹基金收入1947亿元,支出1800亿元,当期结余147亿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困难群体个人参保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整体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2021年10月1日起,《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开始施行,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保障覆盖面,促进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待遇享受条件和支付范围,切实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简化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和证明事项,提升服务便捷性。

  2021年11月,广东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征求意见,首次明确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兴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随着一项项政策出台,制度框架由碎片化走向体系化、规范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医保需求。

  精细管理:满足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

  “这是最好的新年礼物。”2022年1月1日,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一科的治疗室里,29岁的患者杜先生接受了诺西那生钠治疗。这种因“70万一针”而备受关注的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治疗药物,纳入医保后已不再“高不可攀”。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一起形成国家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双通道”。自2022年1月1日起,广东将所有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及其同通用名药品,全部列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对包括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在内的67个新增国家谈判药品,确保参保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能够买到,并能正常报销。如当地定点医药机构不能及时保障供应,允许参保患者到省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按规定回参保地报销。

  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

  居民参保财政补助力度不断加大,从2015年的不低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至2021年的580元。对困难群体,个人参保缴费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十三五”期间,广东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发展,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显著:按病种分值付费机制不断完善,DIP、DRG试点在2021年两次国家试点交叉调研评估中均获得优秀等级;在全国率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体系;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上线,建成医保“通用平台”,医保信息化发展迈入标准化、集约化、一体化的新阶段。

  医保改革,正朝着更精细化、人性化、多样化的方向阔步前行。

  服务提质: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看病报销跑断腿”曾是市民群众的难言之痛。如今,这种现象已得到极大改善。

  根据广东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前,广东将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综合柜员制”——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将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柜台办结”。鼓励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进驻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加强部门间业务衔接,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

  提升医保政务服务质量,让群众少跑腿、多笑颜,是医保改革惠及民生的“灵魂”。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进门诊费用省内、跨省直接结算和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广东医保系统打出提升医保政务服务质量的“组合拳”。

  《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稳健医保、协同医保、生态医保、智慧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等“六大医保”发展方向;在构建医保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升医保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服务支撑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保障,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全面建成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医保目录调整机制,统一省域内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大量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患者负担;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守好百姓“救命钱”。

  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服务支撑体系——推动全省区县级以上经办标准化窗口全覆盖,统一经办规程;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实现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任务书已明确,时间表已制定,路线图已绘就。

  下一步,广东省医保系统将继续围绕高质量、提效能、防风险、优服务做文章,建设高水平医保制度体系,完善医保精细化管理机制,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控,提升医保经办管理质量,不断织好织密医疗保障安全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跨省通办”:提升群众幸福感

  广东省医保局率先全省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借助信息系统统一的优势,大力推动高频事项异地通办,全力开展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积极推进门诊特定病种(简称“门特”)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使广东医保参保人员安全感更强、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浓。

  此前,广东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群众办事受属地限制。2021年初,广东谋划部署各地积极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等多渠道线上服务,为参保患者提供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18项高频服务事项“指尖办”“零跑腿”,实现全省服务“一盘棋”。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就能直接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张先生对此赞不绝口。广东是流动人口大省,高度重视解决流动人员异地就医跑腿、垫资问题。在率先实现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2021年重点推进了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现省内医疗保险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全领域直接结算。

  截至2021年底,全省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达2595家,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达2568家,共计为参保人提供异地就医费用结算718.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903.59亿元,提前1年多完成国家医保局要求的所有县区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的任务。

  “治疗周期长、待遇认定难、异地结算繁”曾是困扰慢性病患者的难题。2021年,广东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从28个扩展至全省统一的52个,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切实提升医保待遇。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在定点医疗机构复诊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就医不出门”。将“门特”待遇认定权限下放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在就医确诊时可同步完成“门特”待遇认定。实现全省统一的52个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门特”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编辑:苏若倩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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