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沙溪公安分局以民为本,体察民情民意,关心关怀群众民生诉求!也感谢溪角派出所在繁忙的防疫时期对此事件的付出!”中山市沙溪镇居民黄先生通过“平安厅”中山公安局长信箱解决了困扰,为表达对沙溪公安分局的感激写下了这份感谢信。

居民黄先生是中山市沙溪镇某小区楼下商铺的商户,于今年4月份,小区高空坠物的问题让黄先生深受困扰,其曾向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效果甚微。沙溪居民黄先生因担心高空坠物再次发生,便通过“平安厅”中山公安局长信箱反映了小区高空抛物的情况。

沙溪公安分局收到市公安局转来的黄先生来信后,立即安排警力上门走访,了解事件的始末。随后,沙溪警方通过约谈小区物业、督促加装高清监控、张贴高空坠物宣传海报、入户普法教育等方式开展小区内小区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宣传。同时,沙溪警方依法调查了黄先生反映的该起高空坠物事件,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随后,沙溪警方将高空坠物该事件的解决情况向黄先生进行反馈,其对沙溪警方为其排忧解难表达了感谢。
高空抛物危害大
切勿以身试法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承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定责任,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社会危害性,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空间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