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你举报我查处!
不得不说
热心群众的眼睛就是雪亮
不少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都离不开他们的积极举报
近日,揭阳交警对网友在“局长信箱”平台反映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逐一整治查处,警民合力共创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车辆实线变道
4月2日,市民洪先生通过“局长信箱”来信,反映一辆小轿车在揭东霖磐医院红绿灯路口实线变道,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

接到信件后,“局长信箱”专班立即转交警支队核查处理。揭东交警大队白塔中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经查,被举报车辆存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事实。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张某,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交警部门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给予驾驶证记1分处理。

车辆违停占道
4月4日,市民郑先生通过“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一辆小型汽车每天早高峰固定停在天福路南通往临江北路的右转车道,经常导致堵车的问题。

接信后,交警市区一大队二中队组织民警实地调查,在天福路发现一辆与市民反映相同的小型汽车停放在该路口网格线内。民警立即通知该车主许某到现场接受调查。许某承认,其近段时间驾车到天福路铺户送货,有随意在路边停车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遵规守法、文明驾驶车辆。

恶意别车
危险驾驶
“2022年4月3日18点16分,本人驾驶车辆在普宁大道往池尾方向行驶。驾驶车辆刚过普宁大道与大南山的红绿灯路口,一辆丰田汽车突然从我车右侧别进来,并且在路上多次恶意别车,在前面无车的情况下突然猛踩刹车别车,危险驾驶。希望揭阳交警能够进行处理该交通违法行为。”4月6日,揭阳市公安局“局长信箱”收到市民施先生来信举报。

“局长信箱”专班立即转交警支队核查。普宁交警大队迅速与市民联系,并根据市民提供的相关视频内容进行核查取证,确认该举报属实后,民警立即通知车主(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其对“多次恶意别车、危险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场提交检讨书。办案民警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当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温馨提示
路上处处有监督交通违法的“眼睛”,请不要心存侥幸。良好的交通环境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揭阳交警也将会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欢迎热心群众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
来源:平安揭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