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第二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共10个,依托“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机制,由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指导调解职能,商会调解组织发挥“熟悉企业、熟知行业”的优势,准确发现争议焦点、协调各方利益,为破解中小企业回款难提供了鲜活司法样本。
每每说起拖欠账款,不少中小企业都有一把辛酸泪。部分大型企业利用其市场竞争优势地位,随意拉长付款周期,使得大量中小企业货款现金流持续紧绷,企业扩大再生产、研发投入的能力被严重削弱,一些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濒临破产。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清欠工作,修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但在实践中,变相延长账期、拖延结算、连环欠债等问题仍有发生,不少企业“搞猫腻、玩花样”,通过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或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相关手段故意拉长上下游中小企业账期。这不仅挤占中小企业现金流、影响中小企业正常运转,而且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冲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阻碍国民经济畅通循环,亟需综合施策、系统整治。
需要看到,许多商事纠纷相当复杂,企业间账款拖欠不是“欠账还钱”的简单命题。比如,建筑领域存在典型的“三角债”衍生案件,形成了“上游欠款、中游违约、下游受损”的连锁困境。若仅以简单判决方式处理,不仅易激化矛盾、放大保全措施带来的经营危机,还会加剧全行业资金链断裂风险。而最高法联合全国工商联打造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正是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化解的方式。人民法院在法律适用尺度、厘清法律关系、明确司法裁判导向等方面为商会调解组织提供专业指导,商会调解组织则依托对行业交易习惯、付款周期、资金流转规律的深刻理解,准确判断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发挥调解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和气优势,有针对性制定调解方案,实现债权人回款、债务人纾困、合作关系修复的多赢效果。
本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多元调解模式的创新活力。如针对建筑行业“垫资多、回款慢、资金链联动紧”的痛点,采用“先解冻、后分期”的“放水养鱼”方式,为破解行业“三角债”提供可参考的路径;在某跨省际企业间因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中,采取分层施策、分步履约的方式,传递合作诚意,打破僵局;针对某涉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通过引入责任主体、创新“以合代偿”的债务化解方式,推动各方从对立对抗转向合作共赢;在某专业领域光伏工程纠纷中,引入行业协会开展现场勘验技术评估,快速厘清当事人责任,有效打通调解中的痛点堵点……这些调解方式不拘泥于单一模板,因地制宜、一案一策,兼顾法律刚性与商事柔性,形成了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调解经验做法。
根治账款顽疾,离不开多方协同、系统发力,凝聚全社会治理合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等方面打出治理组合拳,将模糊的交易惯例转化为清晰可执行的行业规范。要用好这些刚性约束,强化对大型企业拖欠账款、转嫁风险行为的监管,对恶意拖欠、变相拖欠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压实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随意拉长账期的行为;持续推广“总对总”等多元解纷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完善商业信用体系,将拖欠账款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依靠行业自律约束企业履约行为,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互利共生的商业生态。
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事关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市场竞争环境优化、事关国民经济畅通循环。唯有坚持法治托底、多元化解、协同治理,持续打通中小企业回款堵点,才能持续激活民营经济一池活水,让千千万万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在国民经济循环中释放更大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