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凯红表示,《规划》标志着文化遗产保护从分领域推进迈向系统谋划、整体协同的新阶段。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制定五年规划。
把《规划》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广东如何“先行一步”,又凭什么“走在前”?近日,记者采访文物、非遗、社科领域的多位专家和一线工作者,探寻岭南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的“先行密码”。

广东有着丰厚的文化遗产资源,图为中山崖口村一年一度的飘色巡游。南方日报记者 叶志文 苏芷妍 通讯员 胡坚桐 摄
立法探索走在前列
作为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广东保存着各历史时期丰厚的文物及文化遗产资源。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8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00余处。
从“南海Ⅰ号”沉船到磨刀山遗址、青塘遗址,星罗棋布的考古遗址串联起岭南文化的悠长脉络。2023年《早期岭南探源工程科学研究计划》公布实施,为溯源岭南早期人类与文化发展历程明确了“路线图”。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散落岭南大地的文物“家底”逐渐被摸清:全省近4万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全部完成复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超过5000处,顺利通过“四普”省域整体验收。
非遗方面,广东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6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65项、代表性传承人190人,数量均居全国第四。全省已建成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4个,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如果说丰厚的文化遗产资源是广东“先行一步”的物质底气,那么走在前列的立法探索,则是其制度底气。广东在文化遗产立法领域留下多个“第一”:2011年施行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部地方配套法规;2022年,《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施行,通过立法使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广东成为国内首批出台相关保护条例的省份之一;同年,汕头、潮州、揭阳同步施行《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开创全国文化领域地方协同立法的先河。
统筹机制有待“破题”
《规划》明确,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曹劲接受采访时表示,规划中这一新的制度安排,值得关注。
她表示,我国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却分属不同线条管理——文物有文物部门,非遗有非遗的体系,历史建筑涉及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有各司其职的好处,但遇到跨领域、跨区域的复杂问题,就容易顾此失彼。”在她看来,将文化遗产保护从多个部门的业务提升为中央统筹的国家战略任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文化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
《规划》同时提出“系统性保护”“统一监管”,在她理解中与大保护格局实为一体。“过去多是就某一件文物、某一处遗址来谈保护,今后要把遗产本体、周边环境和文脉生态放在一起考量,汇聚多方力量,从出了问题再补救,转为提前布局、主动防范。”曹劲说。
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广东近年来也在“探路”。
“文物保护空间与城乡建设发展空间高度重叠,是我省文物分布及保护空间的一大特征。”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较高比例的文物资源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且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潮汕地区等城镇集中建设区域,导致各类文物保护空间用途管制与其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长期存在交叉、冲突等问题,相关信息难以统一。
对此,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正式公布《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将文物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如今《规划》提出的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不谋而合。
“广东有粤港澳大湾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优势,更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俊华提议,广东应统筹文物局、文旅厅、档案局、农业农村厅等各部门力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在省级层面率先组建常设的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或管理处。
让文化遗产融入当下生活
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的最终落点,是让文化遗产融入当下生活。
《规划》提到,提升遗址保护水平。实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工程,加强考古遗址公园保护管理,加强对重要考古新发现原址保护利用,培育遗址类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考古遗址公园的价值不在规模有多大,关键在能否与当下的生活紧密相连。”曹劲以惠州府衙遗址(中山公园)、肇庆府署遗址公园为例,“它们都不算大,却小而美、小而精,把考古成果嵌进城市,与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自然融在一起。真正的‘大保护格局’,应该让城市考古的成果为全社会共享,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更好地融合。”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邹开敏同样认为,非遗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文化项目,而是依附于宗祠、骑楼、侨批馆、古村落等物质载体,依附于节庆、庙会、市集等活态场景。
“当前,广东非遗凭借独特的文化属性和互动性优势,正展现出越来越大的消费转化和产业带动潜力。然而,‘非遗+旅游’实践中暴露的文化内涵挖掘不足、产品同质化等问题,也与跨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密切相关,亟须制度层面的支撑。”邹开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