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广东省及珠海、汕头、肇庆等地市多部地方性法规开始施行,内容涵盖海上搜救合作、应用场景创新、审计监督等多个方面,与区域治理、民生服务和产业发展息息相关。
粤港澳大湾区海域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航线密集,水上水下活动繁多,台风、暴雨、风暴潮等极端天气频发,对跨区域、高效率的海上搜救合作提出了刚性需求。《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明确省海上搜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海上搜救合作响应机制,对港澳搜救机构的合作请求快速响应,可以采取直接派出搜救力量参与搜救行动、派出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紧缺设备和物资等方式开展搜救合作。
跨境人员移交是大湾区海上搜救合作中的难点,为了更好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部门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条例规定,在港澳水域参与海上搜救行动的本省船舶、飞行器救起的遇险人员,应当按照港澳搜救机构的要求进行移交;因人员救治、气象、海况等未能及时移交被载运回本省的,省海上搜救中心应当配合港澳搜救机构,协调相关海上搜救中心、港澳事务、外事、公安等有关单位做好遇险人员移交工作。
为了加快应用场景创新,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规模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全国首部规范应用场景创新的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应用场景创新促进条例》对应用场景开发与开放、标杆应用场景打造等作出规定。条例明确,支持和鼓励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终端服务系统等进入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景,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此外,条例还要求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设备集成应用,培育和开放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人工智能服务应用场景。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新修订的《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明确,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此外,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及时组织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并落实整改。
燃气安全关乎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运行稳定。《肇庆市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作出明确要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为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对城镇居民燃气用户入户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农村居民燃气用户不少于两次。房屋出租人必须确保出租房屋配套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燃气器具处于适租状态,并将安全用气要求告知租客。此外,条例明确禁止燃气经营企业向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高层建筑用户供应瓶装燃气,违者最高处1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