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待遇升级
聚焦三大惠民亮点

一是目录内费用支付更优
在合规支付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不再区分甲、乙类,统一按甲类支付;对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费用,个人无需先行自付,直接纳入报销范围。
二是取消住院起付标准
不再执行职工医保原有的住院起付线(原标准为一级25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参保人入院即享保障,零门槛起步。
三是报销比例达到100%
在零起付的基础上,符合规定的产前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参保人个人自付部分为零。



此次政策调整,将切实降低参保职工产前就医的住院费用负担,进一步织密生育医疗保障网,以实际行动支持广州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更多家庭感受到广州医保的温度与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