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往期推文中
我们讲过药品报销必须满足的条件
——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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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药品纳入医保目录
是否意味着一定可以报销?
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今天医保君就来讲清楚
政策回顾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01
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02
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03
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04
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05
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

根据国家、省有关目录管理规定,医保支付范围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不受限定支付范围影响;超说明书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目前未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需由患者承担相应治疗费用。
因此,在就医时做到合理用药、合规支付,才能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