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备案
如已计划好回老家就医,可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但如果在未办理备案情况下已经入院,可在出院/就医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

1.在“我的备案”栏目中依次点击“新增—异地就医备案”。
2.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同意”,根据提示填写表单信息,其中“备案类型”选择“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上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点击“提交”,后台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如需查询进度,可在“我的—办理事项进度”中,找到相应的备案信息进行查询。

再就医
办理好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还可以使用身份证)在备案地就医了。
注意!目前只有开通了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才支持异地医保直接报销。就医之前,记得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有哪些医疗机构开通了联网结算:
1.省内跨市联网结算医药机构
微信搜索进入“粤医保”小程序,点击或搜索“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即可查看已开通省内跨市就医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名单。
2.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医药机构
微信搜索进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在“查询服务”模块中,点击进入“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可查看开通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名单。

联网结算
完成就医/住院后,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其中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记账,异地就医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相关待遇标准和支付比例如下:


温馨提示
由于部分大中专学校自主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为本校学生提供普通门诊医疗服务(统称:门诊包干院校),相关学生应根据院校制定的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办法在本市及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具体要求可向校医院、学生处等部门咨询。就读学校是否属于“门诊包干院校”,可下载“穗好办APP”→搜索“大学生医保服务一类事”→点击“开始体验”→提交个人信息→根据“个性服务”栏是否显示为“门诊包干院校”来判断,详见下图:
门诊包干院校

非门诊包干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