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等欺诈骗保行为仍有发生,少数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侵蚀生育保险基金,扰乱医保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还将涉嫌刑事犯罪,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广州市医保局现对医保领域生育津贴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基本案情
广州市医保局通过日常监管和数据核查发现广州某顺有限公司,存在为多名人员在该公司办理假入职并申领生育津贴的异常情况。鉴于案情重大,涉嫌欺诈骗保,市医保局在组织核查后,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王某等7名人员在与广州某顺有限公司没有真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通过该公司法人杨某为其办理虚假参保。实际上,上述人员未在该公司工作,未建立真实劳动用工关系,双方不存在工作及岗位安排、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等实质用工行为。王某等7名人员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共计150,816.19元。增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目前,损失的生育保险基金已全部追回。市医保局对其他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
案例启示
本案中,王某等人与广州某顺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办理虚假参保方式骗取生育津贴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骗取了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损害了全体参保人的共同利益,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终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任何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