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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准宝爸们: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这样报销!

2026-05-09 17:40 来源:广州医保



如何给未就业配偶

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由该男职工办理。在广州市内生育就医和市外生育就医两种情况办理方式如下:


就医情形

广州市内生育就医

广州市外生育就医

办理

途径

实名登录“穗好办”APP-选择申办“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业务-按要求上传资料

实名登录“穗好办”APP-选择申办“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按要求上传资料

待遇

享受

方式

在产检选定医疗机构产检分娩的,可按规定在医疗机构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

办理完成后,相关医疗费用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注意

事项

1.未按要求办理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或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向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时,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2.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因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或非产检选定医疗机构就医,不能直接结算的,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以下为业务办理实用锦囊,

各位宝爸按需取用

↓↓↓




1

实用锦囊1




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和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填写表格示例




2

实用锦囊2




具体办事指引


产前检查医疗机构选定办理指引


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办理指引


生育医疗费支付业务办理指引


产前检查费支付业务办理指引









编辑:李钰冰   责任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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