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要强化区域协同创新,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
“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里,粤港澳大湾区成为高频词。
《“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明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重点,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绘制了清晰的战略蓝图,也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指明了方向。
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十四五”规划最大的亮点,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带动全国经济效率整体提升。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
“十四五”时期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发挥湾区市场优势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推动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一方面,要推动畅通国内大循环,深度融入强大国内市场,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靠国内市场实现畅顺循环。另一方面,要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率先探索有利于促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为现代化建设拓展新空间。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要把握好新发展格局的科学内涵与本质特征,更加重视创新驱动发展、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努力担当好战略支点的角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广东力量。
开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粤港澳三地科技研发、转化能力突出,拥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大科学工程,创新要素吸引力强,具备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良好基础。因此,“十四五”时期大湾区要强化区域协同创新,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更好发挥港澳开放创新优势和珠三角产业创新优势,强化国际创新资源集聚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更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快形成开放互通、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探索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深化粤港澳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领域合作,提高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水平。强化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实现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
“十四五”时期广东要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形成的产业创新和服务创新优势,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机遇,更加重视和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尤其要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广东路径”,着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优化实施重点领域科技专项,加快在集成电路、新材料、工业软件、高端设备等领域补齐短板,着力在第五代移动通信、超高清显示等领域锻造长板,在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空天科技、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加强研发布局,抢占战略制高点。
打造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高地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
因此,广东要抓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发挥“双区”建设重大平台作用,在要素市场化配置、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统筹等方面,实施一批战略战役性改革和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构建全省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工作机制和改革生态,带动广东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先导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塑造营商环境新优势。对标国际最好最优最先进,加快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好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推动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好战略枢纽、经贸合作中心和重要引擎作用。
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的区域重大战略。“十三五”规划提出,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2017年7月1日,在习近平总书记见证下,《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在香港签署。2019年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对外发布。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初步搭建起了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本框架。但是,与国际典型湾区和国内跨区域合作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三个法域、三种货币”的制度异质性跨区域合作,三地规则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在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在规则相互衔接”。《“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国继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大湾区三地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湾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加快区域一体化市场建设,更好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湾区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一体化市场和要素便捷流通是湾区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国际典型湾区发挥强大集聚与外溢效应的前提条件。要发挥湾区经济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加快粤港澳三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必须做好基础设施的“硬联通”,规则标准的“软联通”,以及人员流动的“心相通”。因此,《“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要完善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要支持港澳参与、助力国家全面开放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打造共建“一带一路”功能平台。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科创合作关系,深化并扩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化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加强内地与港澳各领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支持港澳同各国各地区开展交流合作。
《“十四五”规划纲要》也就如何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明了重点方向,为“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期广东深化粤港澳合作明确了重点任务。提出加强粤港澳产学研协同发展,完善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和深港河套、粤澳横琴科技创新极点“两廊两点”架构体系,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便利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加快城际铁路建设,统筹港口和机场功能布局,优化航运和航空资源配置。深化通关模式改革,促进人员、货物、车辆便捷高效流动。扩大内地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便利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就学就业创业,打造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精品品牌。
◎毛艳华(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山大学区域开放与合作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