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海疆
类别:敬业奉献
女,1974年6月生,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海疆自大学毕业以来,一直从事一线审判工作,至今已有27年。她勇于开拓创新,创建“巡回审判+”行政审判“江海模式”,被全国法院复制推广;推动构建“1+1+n”江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助力江门法院医疗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进入鹤山市人民法院工作后,她坚持依法审理案件与参与社会治理双轮驱动,推动构建鹤山市多元解纷机制,打造“法院机关+人民法庭+属地镇街”解纷终点站,推动鹤山市人民法院在工业园区、社区、学校等设立巡回法庭、司法服务站(法官联络点)等服务站点32处,实质化解大量纠纷,与人社、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共同设立的中欧合作区劳动关系联处中心入选全国百家金牌调解中心。
张海疆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来源:广东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