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精神,经全国食品安全工作表彰工作小组审议,广东省8个先进集体、14名先进个人通过初审,作为推荐对象。名单如下:
一、初审通过先进集体推荐名单(8个)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
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
广东省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广州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后勤管理处
二、初审通过先进个人推荐名单(14人)
梁华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与应急处
刘明华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 飞 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与应急科
龙 强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管理科
黄 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处
池 岚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郑育洪 黄埔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贺丰霞 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后勤管理处
范小花 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贺 枫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生态环境处)
卢 波 广东省中山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
孙晓东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处
张永慧 广东省食品安全学会
曾绮莹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过初审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2月25日至12月29日止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618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安办)协调与应急处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38835091
电子邮箱:gdsjj_xietiaoyingji@gd.gov.cn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