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现将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拟奖成果(共228项)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下述拟奖成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须提供书面异议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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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奖成果名单(228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