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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海波:能动司法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

2024-03-09 17:31 来源:南方网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广东法院如何践行能动司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质生产力、粤港澳大湾区、“枫桥式人民法庭”、热点案件等话题,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记者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回顾广东法院以能动司法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

  以高质量司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打气”

  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请结合广东法院工作实际,谈一谈如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张海波:广东制造业发达、高新产业聚集,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7年全国第一。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让依法保护创新落到企业上、产业上、发展上,全力推动科技和产业“双向奔赴”,让法治为科技产业标识方向、提供最优方案,以高质量司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打气”。

  强化科技和产业“双向保护”。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大对关键核心领域、科技重点企业、重要科研创新机构的保护力度,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与省检察院、公安厅等15家单位联合建立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监管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联动保护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大合力,让敢于研发投入的企业能够享受知识产权创新带来的“市场红利”。

  坚持能动司法助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前不久,我们邀请30多位来自法律界、金融界、科创界等有关权威人士,召开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出台“广东金融司法二十条”,全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顺畅循环,促进科技金融等创新要素市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

  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记者: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时强调,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介绍一下广东法院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张海波:过去一年来,全省法院以塑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心任务,全面加强三地诉讼规则机制衔接,务实扩大司法交流合作成果,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全省法院全年共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3万件,占全国64.8%,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3082件。深圳法院“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等4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举措,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向全国推广。

  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就是融合,通过产业、科技、人才等全方位的融合和流动,达到1+1+1远远大于3的乘数效应。落到司法工作中,就是要深化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特别是在制度“软环境”的对接上取得突破。在各方的共同推动下,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已经从制度理论性研究进入具体实践,从更紧密的司法协助到构建涉港澳特别程序规则,再到规则的直接吸收借鉴。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5周年为契机,在法治框架内协同推进解决大湾区先行先试政策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集中力量推进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领域的纵深突破,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和“澳资澳法澳仲裁”落地,加快推进港澳特邀调解组织选聘工作,筹办首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司法实务培训班,吸纳更多专门力量共同参与跨境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提升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整体效能,在更好地推进粤港澳融合发展中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绘就南粤好“枫”景

  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记者: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广东法院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张海波:以推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加快推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去年,全省420个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7.8万件,约占全省法院审结数的20%。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发展根基。去年,省法院在主题教育期间,以问题为目标,大兴基层调研之风,班子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法庭开展蹲点调研、实地走访95场次,我本人到任一年来,先后深入25个基层法院和法庭,深入了解问题根源、寻找破解之策。在此基础上,出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加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高质量发展根基的首要任务。

  坚持“三个面向”提升三种能力。一年来,全省法院深刻把握人民法庭“三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功能定位,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多元解纷大格局,当好基层“法治参谋”,全面提升人民法庭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以能动司法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坚持创新发展实现整体提升。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法庭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职能发挥,促进人民法庭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南方网、粤学习客户端记者:您在今年省两会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了“地铁安检试喝一口案”“祖孙合影网络诽谤案”等多个网络热点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广东法院是如何以判例回应网友和社会关切的?

  张海波:在“地铁安检试喝一口案”中,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支持地铁公司安检举措,有效维护了公共秩序、民生安全;在“祖孙合影网络诽谤案”中,东莞第一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对网上造谣者形成强大威慑;“网红”被失信曝光后直播挑衅,中山第一法院反向直播拘留全过程,被誉为“新媒体时代司法执行的教科书级示范”;还有佛山南海法院在“幼儿园粗暴劝退幼儿案”中,坚决维护儿童人格权益,大力弘扬“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这些案例,都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和热议。

  其实无论是小案,还是大案要案,社会公众的质疑或关切,都应在判决中予以回应,体现法治的引领和规范,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一次服判息诉的说理和教育,对社会公众来说也是一份释明和普法。司法裁判的价值,不仅仅是定分止争,更是通过确立行为规则、传递价值导向,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意识,引领社会良好风尚。

  在一些“小案”的办理中,特别是老百姓关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医疗机构责任、学校责任认定等问题,法官要跳出就案办案的框框,敏感地意识到这些“小案件”可能蕴藏着“大道理”,在管与不管、是与非、宽与严等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内,秉持司法良知,做出恰当的选择、裁判,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同时在释明法律关系、厘清法律适用标准、对同类案件有指导意义的基础上,树立一种价值导向促进社会发展,在司法裁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个案推动社会公众整体法治意识的提高,推进社会的长足进步。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润芳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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