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搭载了5名女子穿梭于清远阳山县阳城大道上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两轮摩托车承载了6人(其中5名女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也在阳山县范围内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监控图像。
阳山公安交警部门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行动对该行为进行拦截,快速将摩托车驾驶人叶某青连人带车抓获。
2日,阳山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指出,违法摩托车驾驶员叶某青为阳山县黎埠镇人。经询问,叶某青对其在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情况下,超员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并乘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叶某青驾驶摩托车搭载5名女子上路行驶。
通报指出,叶某青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其处以罚款一千六百元,记二十六分的处罚,并勒令其写下检讨书,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叶某青在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并写下检讨书。
叶某青在检讨书中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
阳山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模仿叶某青的行为,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头盔、靠右行,不违规载人、不逆向行驶,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南方日报记者 段灿 通讯员 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