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4月25日起,广州市将正式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据了解,该项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起已经在北京、天津等16个城市试点;广东、海南等12个省(区)作为第一批推广应用省份自4月25日起实施;河北、山西等其他15个省(区)将作为第二批推广应用省份于6月20日起实施,实现全国全覆盖。
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
“交管12123”APP可下载电子凭证
申请人注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即可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办理注册、转移、变更、年审等业务时,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检验有效期内、纸质凭证丢失或损毁的车辆,可直接查看、下载、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于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申领检验标志的,纸质凭证由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申领。
电子凭证分为3种出示方式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时,可以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打印出示时,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电子凭证实现两大类应用场景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应用场景包括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应用。即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同时,该电子凭证还可实现机动车在交通事故协商处理、保险理赔、租赁、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的应用。在上述领域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发,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同时,还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广大车主可放心使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记者】祁雷
【通讯员】交宣
【来源】 红绿灯南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