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孟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司法政策支持。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是广州发挥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作用的重大承载平台。去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
人民法院围绕国务院战略部署,结合南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台服务保障广州南沙建设发展的司法文件,就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打造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等社会关注重点领域作出回应。
《意见》关注广州南沙实际司法需求,对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外涉港澳审判机制建设和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国际区际司法交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推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促进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供助力。
在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方面,《意见》将“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单列为一部分,针对南沙区域产业结构与地缘特点,完善科技创新与产业集聚司法保护政策,明确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提出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指导和支持地方法院加强涉外、涉港澳案例发布和规则研究,回应南沙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需求。
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现状,《意见》对加强国际商事审判体系建设、优化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规则、完善涉港澳诉讼程序机制、优化司法交流和人员往来审批程序等问题作了规定,为增强大湾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供司法保障。
与此同时,《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理。支持地方法院完善内地、港澳调解员“双调解”模式,形成更符合涉外涉港澳纠纷特点的解纷机制。
此前,最高法相继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强调研评估和指导落实,推动三个文件有效衔接、协同发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系统、实用、精准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