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云安法院公开审理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刘某西等16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斗殴罪、虚假诉讼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骗取贷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该案采取线上形式开庭审判,历时三天。由于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该案备受关注。
云安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9年间,以被告人刘某西、刘某为首的“刘氏兄弟”涉黑犯罪组织,最初以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洞殿村作为据点,进行非法活动。为壮大组织影响力,该组织又先后成立云安县金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明豪材料贸易部、泳壕贸易有限公司等,作为据点,招募、笼络多名刘氏家族成员,在洞殿村一带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期间,刘某以非法手段破坏、操纵基层换届选举,连续两届当选为洞殿村民委员会主任,并利用这一特殊身份笼络人心,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财产,为非作恶。为扩张势力范围,被告人网罗人员,以承揽工程、非法经营商品房、经营堆场、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为主要获利手段,并为此实施了一系列聚敛钱财、残害群众、欺压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刘某西、刘某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形成后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污染环境、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暴力抢占工程、肆意伤害他人、强取他人财物、破坏选举秩序,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刘氏兄弟”犯罪组织恶名远扬,以致于当地群众闻“刘氏兄弟”则色变,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此,云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西等16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刘某西等16名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
据了解,该案庭审历时三天,对刘某西等16名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的庭审调查,待审理查明所有犯罪事实后,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欧阳胜勇 伍思懿 通讯员曾华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