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25〕9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海洋发展局,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农办市〔2025〕2号)要求,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强化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粤字号”农业品牌培育工作,加快推动我省“土特产”进入全国农产品消费大市场,现将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将对食用农产品类产品品牌开展入库申报,按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认定、全省统一进行评价和发布等程序开展。
一、复审入库登记
(一)复审材料填报。已入选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的农业经营主体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产品品牌(详见附件1)复审信息入库登记工作(网址:http://120.79.103.189:8080/,账号为原申报账号)。
(二)材料审核。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对复审资料进行审核,于12月26日前完成复审产品品牌网上审核,导出不予通过名单(包括清退名单)并盖章。
二、新增入库申报
(一)申报材料填报。符合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2)的农业经营主体于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入库申报材料填报(网址:http://120.79.103.189:8080/。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先注册获得账号和密码)。
(二)材料审核。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对新增入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12月26日前完成网上审核确认,导出推荐汇总表并盖章。
(三)材料报送。新增入库申报材料通过地市审核后,申报单位下载PDF版申报书,将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当地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将初评推荐汇总表、复审不予通过名单和初评申报纸质材料盖章件,于12月31日前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收件人信息:朱先生,020-37288671,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1号楼224房)。
(二)复审及申报对象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息核实等工作。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打印清晰、附件资料真实完整,与网上填报资料内容必须一致。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粤字号”农业品牌申报创建工作,对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经营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宣传推介,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 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登记指引
2. 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登记复审名单及登记申请书模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11月30日
(联系人:李兆峰,联系电话:020-37289120 ;技术支持:吴工,18902299040;业务咨询:陈工,18027274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