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和拟撤销审定的水稻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可向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茂勋
电话:1370266799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南路28号
附件:1.初审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2.初评通过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3.初审拟撤销审定的水稻品种目录
4.初审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简介
5.初评通过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简介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