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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广东全面小康生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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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2 18:46 来源:南方网

  2018—2020年,广东省连续三年在环境治理领域获得国务院激励,获得激励城市分别为深圳市、韶关市、东莞市。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先行一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也一度趋于紧张,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广东经历了从生态环境被动治理到主动探索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再到迈入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艰巨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担当作为,负重前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丰富广东全面小康生态内涵,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标杆和示范。

  (一)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5年,广东颁布了修订后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广东印发了《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这一行动计划吹响了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攻号角,对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建设美丽广东,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大气治理捍卫“广东蓝”。作为经济大省,广东是国内被雾霾肆虐最早的地区之一,也是第一个将PM2.5列入空气质量评价并向公众发布数据的省份。广东不断推出多项举措谋求大气治理领跑全国,捍卫“广东蓝”。2009年,广东颁布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10年,广东制定实施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成为国内首个实行大气区域联防联控的省份,率先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珠三角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机制、法规、监测等多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广东大气环境质量领跑先行,连续六年全年指标达标。2020年全省AQI(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95.5%。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20个地级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比上一年下降11.1%,各市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比上一年下降19.2%,各地级市均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比上一年下降17.4%,各地级市均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比上一年下降18.5%。臭氧年平均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比上一年下降12.7%,20个地级市达到二级标准。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为1毫克/立方米,比上一年下降16.7%,各市均达到一级标准。与上一年相比,21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其中肇庆、东莞、佛山、中山4市改善幅度高于20%。广东空气污染物浓度状况整体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18年以来,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17年,《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颁布,在全国跨省水系水质保护和联合防治上开了先河。2019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近十年来,广东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干流水质优良,县级以上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基本稳定达标,重污染河流污染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广东坚持密切监视湖泊、水库的水质变化情况,防止水质退化,强化湖泊、水库水质监控预警。2020年,广东省35个省控水库水质良好(29个水库为饮用水水源),对79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了监测,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回顾往年省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自2011年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之后,近十年来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均相对比较稳定。2020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7.3%。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广东指出的9个劣V类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527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5%。

  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快速工业化和一段时期对生态环保的忽视,给广东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土壤污染。近年来,广东下大力气解决土壤污染问题。2016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规划(2017—2020年)》。通过合理分解目标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工作推进组和技术联合攻关与指导组,采取“点对点”技术指导服务对各地市县开展包片培训等,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在博罗县、高要区等7个县(市、区)建立了省级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试点,累计示范面积达5000亩次,带动各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工作。此外,自主建设省级例行监测点2005个,建成覆盖全域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点,建立了7826个点位的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省内多家科研院校不断提质扩面,在粤东西北和珠三角地区的惠州、梅州、茂名、清远、江门等9个市11个县典型污染区域持续开展区域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验示范和技术验证,先后研发了营养型土壤重金属钝化技术、纳米硅溶胶叶面阻隔技术、农作物与修复植物间套种技术、低积累名特优农产品替代技术等多种模式,为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储备和保障。

  (二)推动绿色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的理念,将“绿色发展”定位为我国长远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探索绿色发展之路,是摆在广东省面前的重大课题。广东以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生态文明建设举措,大踏步地迈向生态小康社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推动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入手,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环保生活理念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实现均衡、节约、低碳、清洁、循环、安全发展。在这个进程之中,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的转型虽然艰难,但还是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全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改革开放40多年来,广东从落后的农业省一跃而上,进入工业化快车道,成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传统产业仍占较大比重,实现绿色发展面临巨大的经济转型压力。广东积极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探索“绿色转型”的突围之路,广东的绿色生产方式落地,首先是推行产业绿。2008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2010年9月,印发《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份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轴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珠三角产业结构由工业主导的“二三一”格局调整为服务业主导的“三二一”格局。近年来,提前超额完成冶炼、水泥、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积极推进能源优化利用。广东省能源生产总量持续增加,总体趋于稳定;能源结构在逐步优化,稳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特别是煤炭和石油高碳能源的增长,能源多元化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对常规化石能源的替代。2000年广东能源生产总量为3711.69万吨标准煤,2020年为8563.01万吨标准煤,是2000年的2.3倍。广东能源生产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能源生产的构成也随之发生变化。2000年,在广东能源生产结构中原煤占有8%的比例;2010年以后,原煤在能源生产总量构成中占0%,原油的构成比例下降,一次电力等清洁能源构成比例上升。

  在绿色转型升级中,环保成为重要的抓手。广东省强调推动绿色发展,用节能减排倒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广东的节能减排情况,可以从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电耗看出。单位GDP能耗上升(正数)或下降(负数)是能源利用效率指标,是考核节能降耗的关键指标。近十年来,广东的单位GDP能耗一直在下降,尤其是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5.71%,2016年至2020年,下降趋势变缓,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16%。单位GDP电耗也是节能减排的指标之一。近年来,广东的单位GDP电耗除了2020年上升1.16%,其他年份都处于下降趋势,尤其是2015年单位GDP电耗下降6.1%,2016年后下降趋势变缓,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积极开展工业减废与废弃物再利用。固体废物方面,综合利用量逐年提升。2010年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455.8万吨,2019年增长至10110.67万吨;2010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是4952.6万吨,2019年增至7330.87万吨。固体废物的处置量有所增加,2019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924.88万吨。

  工业废水方面,2005年,广东省工业废水排放量是23.16亿吨,达到历史最高点,而后逐年下降,2019年排放量降为12.99亿吨。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也在2011年后逐渐呈现下降趋势。2011年废水中COD排放量188.45万吨,到2019年排放量减少到62.59万吨;2011年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3.1万吨,到2019年排放量减少到4.45万吨。此外,2010年每一万元GDP用水量是103立方米,2020年每一万元GDP用水量是37立方米,节约大量水资源。

  工业废气方面,排放总量仍在增加,但污染物总量逐年减少。2000年广东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是8326亿立方米,2020年达到48821亿立方米,是2000年的5.86倍。但工业废气主要污染物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05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是127.4万吨,到2019年排放量减少到11.33万吨。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也明显下降。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领文明。绿色生活最重要的是节能生活、低碳生活。广东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从自觉地实施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光盘行动、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行动做起,在充分享受绿色发展所带来的便利和舒适的同时,履行好应尽的可持续发展责任,践行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以用水量为例,广东省人均水资源量呈现下降趋势,从2010年的1915立方米/人,下降到2020年的1295立方米/人。广东节约用水效果明显,2010年广东省人均用水量450立方米。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每年持续下降,2020年省人均用水量为323立方米。

  从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看,广东绿色生活不断发展。城市污水处理率从2010年的73.1%,上升到2020年的97.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0年的72.1%,上升到2020年的99.95%。

  从公共交通看,广东居民出行方式越来越“绿色化”。2015年广东城市公共交通车运营数量有62947台,2020年增加至77687台,电动公交车占绝大多数。

  (三)构建生态文明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探索创新不少,无论是碳排放交易的尝试,还是低碳城市建设,抑或以经济强省的姿态建设绿色生态大省,广东的创举都是在为全国探路。新时代,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广东不断拓宽“绿富美”发展之路,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实现美丽广东为目标,从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五个方面着力,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

  构建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广东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全范围的生态文明宣教体系,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以政府、企业、公众为不同对象和主线,全方位地培育生态道德意识,创建绿色机关,引导培育企业生态文化,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等,在全社会普及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从2002年开始,广东在全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首批诞生了41个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绿色社区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环境美化、环境意识、环境行为、环境特色等。近些年,广东还开展了“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生态示范村(镇、场、园)”等创建工作。这是广东省生态环境宣教阵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创建为起点,目的是开展全民绿色行动,使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2013年开始,广东省举办多届“广东环境文化节”活动,大力弘扬环境生态文化,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素质,增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舆论氛围。

  构建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也率先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的制度体系保护生态环境。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1989年经修改后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根据国家法律,先后建立了相应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行政规章。从1981年起,颁布了《广东省消烟除尘管理暂行规定》《东江水系保护暂行条例》等。之后陆续制定《广东省执行国家机动车辆废气排放标准施行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细则》《广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法》,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既一以贯之,又因时因地制宜,不断变革和发展。近年来,广东从立法先行、执法从严、追责到底三方面,通过创新地方立法、加强环保执法与司法衔接、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手段,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环境,有力地解决了环境沉疴积弊,为广大人民提供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仅2020年,广东就制(修)订了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约90件。

  构建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近年来,广东省积极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强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攻关,将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2020年,广东省碳市场成交碳排放配额3303.04万吨,成交金额8.46亿元,分别占全国的42.44%和38.6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2亿吨,累计成交金额35.61亿元,分别占全国碳交易试点的37.86%和33.77%,位居全国第一。

  构建清洁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近年来,广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发展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近年来持续向好,盎然绿色不断拓展。广东省森林面积2005年是921.2万公顷,2020年达1053.22公顷,森林覆盖率也从2005年的55%增长到2020年的58.66%,森林蓄积量从2005年的34469万立方米增长到2020年的58400万立方米,活立木蓄积量从2005年的36459万立方米增长到2020年的60422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区数量大幅增加,2000年是153个自然保护区,2020年增加到377个,包括森林生态系统、湿地水域、海域海岸、野生动植物、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6种类型。在构建生态环境体系的方式探索上,广东还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广东对标世界一流湾区,努力开辟粤港澳生态文明合作新领域、探索新机制,大力推进美丽湾区建设。同时,大力推进珠三角都市圈内部全方位的合作,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市之间建立了一系列以流域为基础的合作机制,并积极开展与福建、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区)的跨界污染治理合作。广东已同广西、福建、江西等临近省(区)签订了跨界河流生态补偿协议,并付诸实施,入粤河流跨省界断面水质持续改善。这些区域合作新机制的建立和深化,成为破解跨界污染治理难题的利器,为广东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构建清洁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路径。

  构建优美舒适的生态人居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构建广东全省优美舒适生态人居体系的重点和难点。2009年《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印发,明确提出把广东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和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2016年广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展开和扎实推进,重点是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突出抓好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实效。截至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7%,相比2010年59.5%的普及率,广东农村用水越来越便利。2020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几乎全覆盖。乡村展现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环境。从2010年开始规划建设的绿道,也是广东构建生态人居体系的重要举措。截至2018年底,广东全省共计完成绿道建设已超过1.8万公里,其中省立绿道6024公里,市立绿道11995公里。珠三角建成的绿道串联森林公园482个,基本实现“300米见园,500米见绿”, 越来越多城乡居民享受到这份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

编辑:黎洁婵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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