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故居位于揭阳普宁市洪阳镇西村学巷门牌304号。

方方,原名方思琼,广东普宁人,五四运动时期,任普宁县学生联合会会长。1924年参加广州第二期农讲所学习。1925年5月任共青团普宁县支部书记。1926年初转为中共党员。在革命战争年代,历任中共潮安县工委书记,东江特委职工委书记,普宁县委书记,汕头市委书记,闽粤赣边区省委职工委书记,上杭中心县委书记,福建省委宣传部部长兼武装部部长,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常委,闽粤赣边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闽西南潮梅特委书记,南方工委书记,香港分局书记,华南分局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三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侨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全国侨联副主席等职。中共七大、八大代表和全国第一、第二、第三届人大代表及全国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届政协委员。“文革”期间,方方遭受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诬陷和迫害,于1971年9月2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7岁。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为方方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1979年3月18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为方方举行追悼会。

该故居为贝灰三合士平房结构,硬山顶,四房一厅一天井。建筑片地面积160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2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