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朋友
平时随口安排收款、走账的几句话
看着只是图方便
实则暗藏涉税风险
赶紧自查一下
(点击文字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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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户收款的老板,
别再心存侥幸!
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统一对公收款
规范商户收款码
规范记录全部营收
依法纳税,
才能安心做生意不踩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