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兑奖时间
(1)一等奖至五等奖: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特别奖:2025年6月3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相应酒店前台办理兑奖手续。
2. 兑奖所需资料
(1)一等奖至五等奖: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卡原件(一类卡,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及复印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中奖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提供复印件作为兑奖材料。
(2)特别奖: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3. 提交资料地点
(1)一等奖至五等奖:详见附件1。
(2)特别奖:到相应酒店前台办理兑奖手续,房间兑付具体详情请于兑奖前与各酒店确认,详见附件2。
4.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受票方为非个人的发票;
(2)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3)非PDF、OFD、XML格式文件的电子发票;
(4)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参与活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5.所有奖项均需由中奖发票受票方本人进行兑奖。
6.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在现金奖发放方面,税务机关将在收齐中奖人的全部资料,并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后,进行奖金发放,请耐心等待。
7.所有奖项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其中现金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本次“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