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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 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2023-02-23 21:48 来源:南方网

  编者按:

  2月13日起,广东高院推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家谈”栏目,展示全省法院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本期推出的是: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志柱署名文章《加强环境资源审判 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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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志柱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作为粤北生态屏障的司法守护者,清远法院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作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立足清远“北部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坚持《清远法院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纲要(2022-2024)》一张蓝图干到底,深化推进清远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十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清远方案”,打造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清远经验”。

  以高质量审判打好绿水青山“生态保卫战”。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刻把握环境资源审判规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优化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大力加强合议庭队伍建设,配优配强合议庭审判力量,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有机衔接,加大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打造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质效高质量发展标杆。

  以新发展理念畅通绿色司法“最后一公里”。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准确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确立全链条追责和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强化对环境污染者、生态破坏行为的责任追究。贯彻预防与恢复司法理念,构建北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跨区域守护北江流域绿色生态,在国家生态保护区等重点区域铺设司法服务“节点”,及时高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坚持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总结发扬“南岭案”首创精神,提炼并推广“南岭案”执行代管模式在环境资源案件中的应用,创新完善裁判规则和方式,健全完善裁判结果执行机制,把司法效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

  以能动司法画出生态保护“最大同心圆”。发挥司法辐射效应,主动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和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百千万工程”,强化源头预防、治理和化解,发挥司法建议、规则引领、法治宣传作用,促进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宣传和环保教育的融合,凝聚环境资源保护的共识和合力。强化生态保护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深化执法司法“两法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形成“各司其职、有效衔接、强化协调、一体联动”的共治格局。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廖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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