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物流中,货物因资料不全在目的港被退回,损失该由谁承担?
案情回顾
某诺公司委托某达公司,将一批磷酸铁锂电池通过海运及尾程快递方式运至爱尔兰。某达公司负责全程运输并收取相应费用。
然而,货物抵达荷兰交由物流公司进行尾程派送时,却因缺少IMO文件(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的文件)被退回至海外仓。双方随即就IMO文件应由谁提供产生争执:某诺公司认为自己已提供电池全套资料,IMO文件应由某达公司提交;某达公司则主张该文件属于托运人义务。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为尽快提货,某诺公司向某达公司支付了退货相关费用1944元,随后另行委托其他公司通过卡车将货物从荷兰运至爱尔兰,产生派送费4800元及操作费500元。某诺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达公司退还退货费1944元并赔偿卡派费用5300元。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IMO文件需要准确填写货物名称、分类、包装及标记等,并声明货物处于适合运输的状态。关于IMO文件的提供义务,某诺公司作为托运人应配合提交该文件,并不因其已提供其他资料而免除该项义务;某达公司作为全程承运人,负有提前告知运输所需文件的勤勉责任。本案中,货物被物流公司退回后某达公司才告知需补交IMO文件,故货物被退回的责任在于某达公司。
关于损失承担:
退货费用1944元:因货物退回责任在某达公司,某达公司应向某诺公司退还该笔费用。
卡派费用5300元:货物退回后,某达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重新安排派送,某诺公司亦应配合提供所需文件以减少损失。某诺公司未积极配合提交资料,而是自行委托第三方以卡车方式派送,客观上扩大了损失。综合运费金额及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即某达公司应向某诺公司支付2650元。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已生效。
典型意义
在跨境电商相关的多式联运/货运代理合同履行中,运输特殊货物(如电池)时常因目的国文件要求不符导致退货,易引发托运人(委托人)与承运人(受托人)之间关于文件提交责任的争议。本案明确:承运人(受托人)应尽到谨慎勤勉义务,主动了解并提前告知运输所需文件;托运人(委托人)亦负有配合提交相关文件的义务。双方均应积极协作,避免损失扩大。本案为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有助于规范物流行业合同履行与责任认定,促进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