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创新事例,涉及港澳商事司法规则衔接、跨境民商事多元解纷、涉港澳法律查明体系、跨境司法破产协作、跨区域海事协作模式等多项成果,集中展现广东法院聚焦“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积极探索跨境司法规则衔接改革,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先行先试取得的新成果、实现的新突破。
其中,广州海事法院的“探索跨区域海事司法执法协作新模式”事例入选。广州海事法院构建“司法主导、海事协同、跨境联动、权责清晰”的船舶处置新模式,有效破解粤澳交界水域船舶处置协调难、执行难、衔接难等核心问题。

08探索跨区域海事司法执法协作新模式

为破解粤澳交界水域“僵尸船”跨境处置难题,补齐跨区域海事司法执法协作短板,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航道安全与航运秩序,广州海事法院联动珠海海事局、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构建“司法主导、海事协同、跨境联动、权责清晰”的船舶处置新模式,探索三方协同长效机制,助力湾区海事治理规则衔接。
一是建立会商对接常态化机制,夯实跨境协作制度基础。针对粤澳交界水域海事管理与司法管辖权限交叉、跨区域协作缺乏制度支撑的痛点,广州海事法院主动发起协同倡议,与珠海海事局、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建立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跨境船舶处置的法律适用、流程衔接等核心事项,搭建实时信息共享渠道,同步船舶动态与通航水域信息,达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协作共识。通过常态化会商对接,打通粤澳海事司法与执法协作的制度堵点,明确协同处置的基本规则与协作路径,为跨境船舶处置提供稳定机制保障。
二是创新“异地扣押、集中处置”模式,破解跨境执行实践难题。针对长期滞留水域的“僵尸船”原地扣押威胁通航安全、船体老化拖带作业风险高的现实问题,创新推行“异地扣押、集中处置”执行模式。经三方联合实地勘察论证,选定设施完善的珠三角水域沿岸船厂作为扣押停泊点,科学规划拖带航线,制定防碰撞、防泄漏等专项应急预案。针对滞留粤澳交界水域超6年的香港“HKXX”轮,协调粤澳海事部门派出4艘执法船艇实施现场交通管制与全程护航,组织专业团队完成船舶分离与拖带作业,全程实现零安全事故、零环境污染,顺利完成异地扣押并推动后续司法拍卖,案件圆满执结。
三是明确权责分工协同体系,规范跨境处置操作标准。按照“司法主导、海事协同、跨境联动、权责清晰”的原则,清晰划定三方职责边界:广州海事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主导司法扣押、拍卖等全流程;珠海海事局承担现场交通组织、作业安全监管等执法职责;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提供管辖水域通航信息支持,协助开展跨境执法衔接。通过权责清晰的分工体系,实现司法程序与海事执法的高效衔接,形成标准化跨境船舶处置操作流程,填补粤澳跨境海事司法处置的规则空白,推动两地执法司法标准有效对接。
该模式有效破解粤澳交界水域船舶处置协调难、执行难、衔接难等核心问题,清除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航道的安全与环保隐患,保障水域通航安全,惠及沿岸航运企业、港口码头及居民群众,取得良好社会治理成效。该模式构建的“三方联动”常态化制度与船舶处置新模式,填补了粤澳跨境海事司法执法协作的机制空白,推动海事治理领域规则“软联通”,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水域协同治理、跨境船舶司法处置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实践范例,对深化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提升海事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