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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撞脸”,谁买单?

2025-03-21 11:40 来源:南方网 黄悦

  货物跨国运输,却遭国外海关查扣销毁,谁该为这场侵权风波买单?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26日,憬某科技公司委托安某物流公司,将一批实木椅子运往日本,并全权负责进口清关、海外仓派送以及仓储等一系列服务。双方签订了国际运输代理清关服务协议,其中明确约定:若憬某科技公司提供的货物清单中存在侵权产品,一旦被海关查扣,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憬某科技公司自行买单。

  然而,世事难料。2月3日,这批货物在当地海关的严格开箱查验下,露出了“马脚”。原来,实物与提供的报关资料大相径庭,更糟糕的是,这些椅子上的标签与当地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着惊人的相似甚至完全相同,被认定为侵权货物。最终,这批货物被当地海关销毁。

  当地进口代理商支付了相关费用后,向安某物流公司追偿。安某物流公司无奈之下支付了费用,随后却遭到憬某科技公司的反驳,称报关资料错误导致问题,且海关处理费用不合理,拒绝支付。

  为此,安某物流公司将憬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代理清关费、监管仓查验费41.108万日元、销毁费用132万日元以及相关利息。

  这场纠纷,究竟谁能承担应有的责任,谁又能获得公正的裁决呢?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憬某科技公司委托的货物与其提供的报关资料不符,且被当地海关认定为侵权货物。憬某科技公司违反了涉案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判决憬某科技公司向安某物流支付代理清关费、监管仓查验费41.108万日元、销毁费用132万日元以及相关利息。

  憬某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案涉货物因侵权被当地海关没收并作销毁处理,有相关的海关文件以及聊天记录,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憬某科技公司仅以安某物流公司提交的日本当地海关出具的相关文件未办理认证手续为由不予确认案涉货物被销毁的事实,理据不足;对于货物的代理清关费用、监管仓查验费以及在当地的销毁费用,有相关的付款凭证,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系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货物运到国外在当地办理进口清关时,因侵权被国外海关销毁,产生高额的处理费用。因该案的证据基本形成于国外,一、二审法院通过仔细审查,认定委托方构成违约,判决其向受托人支付货物在国外被销毁处理的费用。此案警示进出口贸易企业或代理公司,务必注意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国内外侵权风险。报关时需仔细审核材料,切勿粗心。为了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海上新广东”,无论是跨境电商企业还是各海运企业均需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广东优良的海洋营商环境。

编辑:黄悦   责任编辑:周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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