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物流中因海关编码申报错误导致货物被扣,损失应由谁承担?

案情回顾
星某公司在海外运营亚马逊网店,需要将货物运至境外。易某公司自2018年8月接受星某公司的委托,负责货物的运输、双清包税、目的地的派送等。
星某公司通过QQ软件向易某公司下单后,由易某公司办理完毕相关业务后通过QQ向星某公司发送对账单,星某公司确认无误后支付相应费用。
2020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易某公司办理完毕星某公司货运事宜,但星某公司未支付相关费用。易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运输费用14万余元。
星某公司则以易某公司未将其托运的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货物下落不明以及货物被海关没收为由,认为货物已经灭失,并反诉请求易某公司赔偿货款损失32万余元。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易某公司负责目的地英国的清关事务,包括填写海关编码。本案货物被没收的理由是海关编码申报错误导致的少缴英国当地的税费。
作为负责清关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易某公司有义务填写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认为正确的海关编码,除非有证据证明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所认定的海关编码是明显错误的,而本案中易某公司并无此方面的证据。
即使托运人提供的海关编码是错误的,作为报关义务人也有义务提供正确的海关编码以供托运人作出选择,除非托运人在获知正确编码后仍故意坚持错误的海关编码,否则海关编码错误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应由报关义务人承担。
本案中因海关编码申报错误所导致的货物扣押应由易某公司承担责任。易某公司应向星某公司赔偿货物被海关没收等而产生的货损。易某公司已经完成的运输,星某公司应向易某公司支付欠付的运费。
故而判决:星某公司向易某公司支付运费10万余元;易某公司向星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23万余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货物系因海关编码申报错误而被扣押。易某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履行合同中曾经告知星某公司正确的海关编码以及星某公司获知该情况后仍然要求其使用错误的海关编码进行申报。
货物被扣押以后,星某公司向易某公司发送了申诉信,但易某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将该申诉信提交给海关。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易某公司未能妥善履行代办清关事务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一审判决的结果正确,予以维持。
裁判结果
本案明确了多式联运中海关编码申报错误的责任分配规则:承运人作为报关义务人,负有提供并最终核实正确编码的义务,不能因托运人最初提供错误编码而免责。这一规则为类案审理厘清了标准,也为跨境物流从业者划定了明确的行为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