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通谋进口“洋垃圾”?法院:合同无效+双双担责!

2025-09-16 18:22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黄悦

  委托进口的“牛皮”实为禁入固体废物,货主遭罚款后,被追讨退运处理费,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会如何裁决?

  案情回顾

  2020年夏末,王某正为进口一批牛皮边角料发愁。他联系深圳某物流公司,双方协商后约定由对方负责这批货在香港的分拣、包装、运输和报关等事宜。此前,该物流公司已顺利代理过六票货物,双方因此积累起信任,合作初期进展顺利。

  2021年5月3日,王某委托深圳某物流公司处理两个装满牛皮边角料的集装箱。要求很明确:将货物在香港完成分拣和重新包装,合装进一个集装箱,再经海运、陆运至佛山指定地点,货物净重18.66吨。

  5月13日,报关公司以“牛皮”为品名向番禺海关申报入关。同一天,王某收到物流公司发来的账单,该账单记载:香港拖车费、分拣费、关税、驳船运费加大陆拖车费等合计134913元。

  然而,不到一个月,6月10日,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的一纸初步鉴别报告让王某心头一紧。报告显示,综合分析样品的外观、检测结果以及货物现场照片,推断送检样品来源于皮革制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皮革边角料,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4.2a)的规定,该送检样品属于固体废物。6月15日,货物被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化矿金属材料实验室鉴定为固体废物。

  海关认定王某的进口操作存在违规,一纸74000元的罚单让他瞬间从“进口商”沦为“处罚对象”,货物也被全数退运香港。

  但货柜离岸后,等待王某的不是问题解决,而是一份天价账单:9月3日,深圳某物流公司发来索赔通知,香港拖车、分拣、码头存柜、退运运费……林林总总高达241697.7元。

  而王某这边,也有自己的委屈和不甘。他不仅货财两空,还背上了海关罚单。他拒绝支付这笔天价账单,并一纸反诉,将深圳某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货物损失100000元及海关罚款74000元。

  从信任合作到对簿公堂,这场两败俱伤的跨境贸易困局,究竟谁之过?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深圳某物流公司与王某之间成立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关系,王某为委托人,深圳某物流公司为受托人,因委托事项实质为进口国家明令禁止的固体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及四部委联合公告(2020年第53号)的强制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该合同属无效。

  法院指出,深圳某物流公司、王某双方此前已进行过六次类似交易,理应清楚涉案“牛皮边角料”实属国家严禁进口的固体废物。深圳某物流公司作为专业物流代理企业,明知该类货物进口政策收紧、风险极高,仍采取“买单报关”等违规方式办理清关,存在明显过错。王某作为长期经营此类货物的从业者,对货物属性及进口禁令亦应知情,其委托行为同样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法院认定双方过错相当,各承担50%的责任。

  因此,判决王某应向深圳某物流公司支付货物从香港分拣、包装等运至番禺,在番禺查验、堆存再退运回香港产生的各项费用100284.45元及其利息;同时,深圳某物流公司应向王某赔偿其已缴纳海关罚款的一半,即37000元及利息。王某主张的100000元货物损失赔偿,因未能充分举证证明货物实际价值及损失具体构成,法院不予支持。深圳某物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及王某的其他反诉请求均被驳回。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因固体废物分拣、运输及进口报关引发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近年来跨境电商兴起,以双清包税等为代表的报关清关纠纷频发,部分货代企业与固体废物经营者为牟利通谋闯关。

  对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州海事法院通过司法裁判,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有力震慑不法经营,引导企业诚信守法,规范市场秩序,为广东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编辑:黄悦   责任编辑:周丹阳  

扫二维码分享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