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航运大国,也是海运强国,现有注册船员超203万人,其中海员97万人,在册渔船船员148万人。近年来,伴随着航运市场变化、用工模式日趋复杂,加之船员职业流动性强、作业环境特殊,如何有效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海事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海事法院与海事管理机构等协同发力,立足审判职能、创新解纷模式,多维发力织密船员权益司法保护网,为 “海上劳动者” 稳稳护航。
穿透用工迷雾,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随着航运企业集团化发展,带来了“劳动在船上、关系在岸上、工资由第三方发放”的混同用工现象。谁是真正的雇主?劳动关系认定成为维权第一道难关。

广州海事法院在审理徐某某与弘某公司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中,通过实质审查劳动关系,查明被告两企业存在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情形,判令关联企业对拖欠船员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有效防止企业利用法律独立地位逃避责任,避免劳动者因用工主体模糊而维权无门,为此类案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
劳务派遣引发的责任推诿问题更具普遍性。在一起涉及15名船员的百万元欠薪纠纷案中,船员遭遇派遣方无力支付、用工方不担责的双重困境,因补给耗尽且台风将至,被迫滞留在外海。北海海事法院打破责任认定僵局,协调船舶承租人先行垫付全部欠薪,并创新采用部分先行支付解船员燃眉之急、剩余款项待交船后由法院将提存款项汇给船员的折中方案,立案后仅用8天即促成纠纷化解,通过高效调解与灵活机制打通了船员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
深化协同联动,构建多元高效解纷格局
海事纠纷具有时效性强、专业性高、涉外因素多等特点,单一处置模式难以应对复杂诉求。目前,全国已建成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形成“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矛盾前端化解。

在一起涉外人身伤亡纠纷案中,两名装卸工人在货舱理货期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提起索赔请求。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海事局充分发挥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的机制优势,迅速介入事故调解,本着弱势群体优先保护的原则,分步调解、柔化矛盾,通过专业调解推动各方达成终局性的调解协议,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面对一起外籍轮船东弃船导致8名船员被困、欠薪约26万美元的紧急事件,广州海事法院联合广州海事局、工会等打造“行政救助+司法支持+行业联动”的协同模式,形成“事前预警—事中救助—事后跟踪”的全过程处置,成功遣返8名外籍被遗弃船员,获得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肯定,彰显了我国参与全球海事治理的大国担当。
完善制度供给,以法治建设夯实保障根基
长期以来,船员权益保障面临立法分散、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难题。在劳动关系认定方面,部分船公司在海外注册、合同约定外国法适用,船员连告谁、在哪告都弄不清,加之船上证据留存困难,船员往往处于弱势。
2025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表决通过,设专节强化船员权益保障,明确规定船员用人单位需依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等国际条约订立劳动合同,保障船员休息、医疗等基本权益,从立法层面解决了船员权益保护“碎片化”问题,让法官裁判有据、船员维权有门。
从个案公正到机制创新,从法律完善到行业协同,我国海事司法正以多措并举的实践回应船员群体的急难愁盼。船员合法权益,关乎海上交通安全、航运业健康发展,更关乎海洋强国建设大局。中国海事审判坚持以法治之力守护每一位乘风破浪的“海上劳动者”,以高水平审判保障海洋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