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广州海事法院汕尾巡回法庭在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友强,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贵宁,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光昶为巡回法庭揭牌。

揭牌仪式后,广州海事法院联合汕尾中院举行服务汕尾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座谈会。吴贵宁同志通报了近年涉汕尾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汕尾涉海行政机关、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参与座谈会,结合汕尾市“十五五”海洋产业体系建设规划,就加强府院联动、以高质量海洋法治服务保障汕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与会同志认为,设立广州海事法院汕尾巡回法庭,是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服务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加快打造“海上新广东”的务实举措,精准对接汕尾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海事司法需求,将有效提升汕尾市海洋法治营商环境。

陈光昶同志主持座谈会时表示,将全面深化“专门法院+属地法院”司法协作联动,为汕尾巡回法庭常态化、实体化运作提供保障和协作支撑,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汕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陈亮同志指出,设立汕尾巡回法庭,精准对接汕尾“海洋强市、融湾先行”的海事司法需求,汕尾巡回法庭的司法加持、涉海行政执法与海事司法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完善了汕尾海洋法治保障体系,将有效赋能打造大湾区蓝色经济增长极、加快建设“海上新汕尾”。
陈友强同志指出,设立汕尾巡回法庭,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精准对接汕尾海洋产业发展需求的务实举措,广州海事法院将以汕尾巡回法庭为支撑,统筹全院司法审判资源,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联动,立足汕尾海洋经济发展之需,尽海事法院之能,为汕尾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海事司法服务保障。
汕尾巡回法庭的设立,构建广州海事法院“院本部+派出法庭+巡回法庭”的“1+4+N”海事司法服务网络,完善了服务保障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加快打造“海上新广东”的海事司法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