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
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法院工作报告
哪些案件写入其中
带你一同关注
01
涉“蜜胺”专利侵权案
该案系侵害发明专利典型案件,省法院、最高法院审理。原告四川金象公司指控被告华鲁恒升公司生产蜜胺(三聚氰胺)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侵犯其发明专利权,曾在其他地方法院起诉并申请证据保全,但由于被告阻拦而无法进入其工厂顺利调证。省法院依法从安监部门调取了记载被告生产工艺流程的《安评报告》《设计专篇》等技术备案资料,查明了被告生产设备、工艺技术特征,认定构成侵权并在计算侵权获利基础上判决被告赔偿8000万元。最高法院依据当事人二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将赔偿数额提升至1.2亿元,创国内化工行业侵权赔偿最高纪录。
02
微梦公司诉简亦迅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该案系全国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转卖的案件,深圳中院、省法院审理。微梦公司指控简亦迅公司通过恶意技术手段,非法调用微博服务器向用户端传输数据的专门接口获取了微博数据,并在其经营的网站对外直接售卖获利。法院认定简亦迅公司抓取、存储、售卖微博后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充分考虑数据要素市场价值全额支持权利人索赔数额2000万元,系当前数据竞争纠纷案件全国最高判赔数额。
03
涉东华能源茂名项目建设用地系列行政案
该系列案系司法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典型案件,茂名茂南法院、茂名中院审理。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茂名建市以来引进的最大民营工业项目,总投资逾1000亿元,是广东省2023年重点项目之一。茂名茂南法院、茂名中院坚持能动司法,吸收党委政府、调解中心等多元解纷力量参与协调,在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审结涉东华能源项目用地的行政强制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等行政纠纷31件,为重大项目建设投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04
东莞法院成功追回境外债权案
联胜公司是我国台湾地区胜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小米等企业的供应商。2015年8月,因受胜华公司资金链断裂的影响,联胜公司被东莞中院裁定破产重整。联胜公司对胜华公司享有债权5128.7万美元。联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东莞中院指导管理人克服不同法域、外汇管理等诸多困难,创造性运用“法院主导+政府协调+银团参与+管理人执行”模式,主动跨境追收胜华公司债权。经各方不懈努力,截至2023年底,联胜公司成功收回胜华公司债权1667.1万美元,结汇后为人民币1.2亿元并完成主要分配,创造国内破产案件成功追收境外债权的新纪录。
05
广东万泰公司海上风电设备保险合同纠纷案
该案系首宗涉粤港澳大湾区的海上风电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广州海事法院审理。2021年7月25日,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船体倾斜事故,导致“升平001”平台沉没,价值4100万元的履带式起重机随海上风电安装平台沉入大海,所有权人广东万泰吊装公司依据工程机械保险合同起诉要求赔偿。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撤回上诉。
06
全国首例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案
该案由广州中院审理。法院查明,2017年至2019年,时任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总经理的奚正兵伙同副总经理周仲贺,三次向新加坡公职人员行贿22万新加坡元。奚正兵另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92万元。法院以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判处奚正兵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判处周仲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07
许国俊案
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银行资金贪污案,江门中院审理。法院查明,1993年至2001年,被告人许国俊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折合人民币9亿余元;挪用公款折合人民币14亿余元。许国俊于2001年外逃美国,2021年11月被强制遣返回国。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对许国俊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08
幼儿园持刀行凶案
该案由湛江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2023年7月10日上午7时许,吴辉杰因家庭矛盾,在廉江市某幼儿园门口驾车撞击其妻子及2名路人,后持刀追砍数名路人,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湛江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辉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省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09
珠海石景山隧道重大责任事故案
该案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案件,珠海香洲法院、珠海中院审理。法院查明,2021年7月15日,珠海兴业快线工程石景山隧道施工段发生坍塌透水事故,造成14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78万余元。刘广等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刘广等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工程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与遇难人员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刘广等10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
10
“祖孙被造谣老夫少妻”网络诽谤案
该案系依法惩治网络暴力典型案例,东莞第一法院审理。法院查明,2021年11月,吴某某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发布帖子,将沈某祖孙合影捏造成“老夫少妻”,帖文网络阅读量达4.7亿次,引起网民对沈某谩骂诋毁,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家属的正常工作生活。法院认定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的事实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以诽谤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该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和全国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11
“东方金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该案系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发布实施后,全国首例判令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的“追首恶”示范案件,深圳中院、省法院审理。该案对虚假陈述的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等进行认定,并判令东方金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赔偿投资者损失,集中体现了“追首恶”理念。该案入选证监会年度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12
“小牛资本”案
该案系特大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深圳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2013年至2021年间,彭铁成立小牛集团后与彭钢等人通过子公司的P2P平台等,以私募理财产品的形式向131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26亿元,其中126亿元本金未偿还。期间,彭铁、彭钢等6人明知集团资金缺口巨大、坏账率畸高,仍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所募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及彭铁个人支配使用,集资诈骗89.34亿元。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彭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彭钢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并处罚金。该案入选“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13
陈两武等涉黑案
该案系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揭阳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陈两武纠集多人在普宁市流沙镇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非法拘禁、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手段,有预谋地打击报复竞争对手,扩大非法影响。此后,该犯罪集团又将势力扩充到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等地,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20项罪名,判处陈两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008万元;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14
黄永存等涉黑案
该案系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湛江中院、省法院审理,涉案人数多、打击力度大、查扣财产多,社会高度关注。法院查明,黄永存纠集多人,在廉江通过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扩张势力范围,采用非法手段垄断废铁、废胶收购及水泥熟料运输市场等行业,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形成了以黄永存、黄永裕为组织者、领导者,钟亚光等人为骨干成员,参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黄永存、黄永裕死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钟亚光死刑;其余4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相应财产刑。
15
杨柱等涉黑案
该案系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肇庆中院、省法院审理。法院查明,以杨柱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肇庆市车城一带通过组织卖淫、经营吸毒场所、强行收取“保安费”“买位费”等非法手段,控制当地娱乐行业,攫取2.4亿余元的巨额经济利益,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杨柱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234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相应财产刑。
16
拯救红树林湿地环境案
该案系以能动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湛江雷州法院审理。法院查明,陈某为开发养殖虾塘,在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圈围天然湿地,对红树林湿地造成破坏。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并打开涉案堤坝缺口。判决生效后,陈某经多次催促仍未执行。2023年7月,法院采取政法委、人大督导执行,法院主导执行,公安、政府协助执行的联动执行机制,顺利打开堤坝缺口,拯救被破坏的红树林湿地环境,生动践行“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红树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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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失信“网红”直播挑衅法院反向直播拘留案
“网红”吴某因未履行法律判决义务被依法强制执行。2023年9月22日,吴某在网上直播时对法院执行进行调侃,轻蔑挑战司法权威。当日,中山第一法院“壹法中山”抖音号开启执行直播,向吴某现场宣读司法拘留15日决定。直播过程中与网友在线互动普法,吸引近百万人观看,被央视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主流媒体广泛转载。这一以公开的方式维护司法公信的举措,被媒体誉为“新媒体时代司法执行的教科书级示范”。
18
地铁安检“试喝一口”案
该案系保障公共安全秩序的典型案例,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法院查明,2022年12月14日,因张某携带液体进站,安检人员指引其进行液体检测仪检测,张某喝下自带的瓶装水后被放行。张某主张试喝导致其身体不适,并造成精神困扰,要求广州地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地铁公司设置安检并通过“试喝一口”等方式进行检测,是其应当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并不存在过错,依法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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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粗暴劝退幼儿案
该案由佛山南海法院、佛山中院审理。法院查明,幼儿园因幼儿家长投诉其违规开设兴趣班、乱收费等情况而迁怒于幼儿,对幼儿作出劝退出园的处理。法院认为,幼儿园因与幼儿家长的矛盾无端劝退幼儿,让幼儿承担双方矛盾的不良后果,侵害了幼儿的人格尊严权,判决幼儿园退还当月剩余保教费、兴趣班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