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刘灏 王香玉 梁嘉琦) 今年5月以来,全省各地受强降雨、上游来水、天文大潮顶托影响,大部分市县遭受暴雨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异常严峻。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帮助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经省政府批准同意,6月17日,省财政紧急下达2022年应急救灾资金1.3亿元。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下达的应急救灾资金包括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0.3亿元;安排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亿元,按照洪涝影响所造成的灾害规模范围、受灾人口、遇难(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方救灾资金实际需求等因素测算分配给受灾严重的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12个地级以上市,用于补助前期开展搜救、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开支,以及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和损毁房屋修缮等工作支出。